那是我进入联盟的第一年,2010-11赛季。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特别的能量,尤其是在芝加哥。对我们这些新秀来说,那感觉就像踏入了一个被闪电笼罩的球场,而那道闪电的名字,就叫德里克·罗斯。
每晚,你都能听到关于他的议论,看到新闻里播放他那些匪夷所思的集锦。但真正在球场上与他面对面,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体验。那是一种生理上的冲击。我记得赛前热身时,你会观察他,觉得他看起来并没有那么……令人窒息。然后比赛开始的哨声一响,整个世界就变快了。
他的启动第一步,我从未见过那样的爆发力。那不是单纯的速度,那是一种爆炸。仿佛他脚下的地板给了他一个反向的推力,而其他所有人都在正常的地球重力下打球。他会一个犹豫,肩膀一沉,然后就像一颗出膛的子弹,瞬间就穿透了防线。你明明知道他要做什么,但你的身体就是反应不过来。那种无力感,对一名以速度自傲的新秀后卫来说,是极其震撼的一课。
在那之前,在我的篮球世界里,“快”这个概念,我是它的定义者。从高中到大学,我总是场上最快的那个,我依靠速度摧毁防守,那是我自信的根源。但罗斯重新定义了“快”。他的快是另一种维度,结合了绝对的速度、惊人的力量和控制到毫厘的变向,让他的快充满了毁灭性。那不仅仅是跑到终点,而是在途中就彻底击垮你的防守意志。
就是在那样一场比赛后,可能是我们被公牛痛宰的一场,我在更衣室里,或许是对着相熟的记者,或许是对着队友,我说出了那句当时觉得有点“泄气”,但完全是发自内心的话:“我看到了,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类……比我更快。”
承认这一点并不容易,但这并非屈服,而是致敬。那更像是一种觉醒,一次对真正伟大的重新校准。它没有打击我的信心,反而点燃了一种不同的斗志。它告诉我,这个联盟的顶峰在哪里,你想要留下名字,需要达到何种级别。
那个赛季,他像风暴一样席卷联盟,成为史上最年轻的MVP。而我在风暴眼中,亲眼目睹了这一切。那段经历教会我的,远不止于篮球。它关于谦逊,关于欣赏卓越,关于将遇到的震撼转化为自身前进的燃料。
很多年过去了,我依然会回想起那个赛季,回想起那个穿着红色一号球衣的身影。当我后来也成为一名老将,看到年轻球员眼中闪烁的光芒时,我完全理解那是什么。那是我曾经有过的眼神,是当你在生涯起点,遇见一座看似无法逾越的高峰时,既敬畏又渴望的眼神。
而我很庆幸,我遇见的那座高峰,是德里克·罗斯。